根据《北京市实施〈居住证暂行条例〉办法》,本市自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行居住证制度。10月1日起,本市户籍派出所将停止办理暂住证业务。来京人员持有的暂住证在有效期内且已满6个月的,如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、合法稳定住所、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,应当向居住地户籍派出所提交相关证件证明,申领北京市居住证。不符合北京市居住证申领条件的,应当向居住地流管站提交相关证件证明办理暂住登记,领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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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打开北京市居住证服务平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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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网上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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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新用户注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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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要求把必填项填写完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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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完成后自动跳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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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入系统按照步骤填表。并确认后等待通知,然后到现场办理手续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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